好看的東西,不一定都有魅力

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lamour

English 简体中文
10月 2006

魅力是甚麼?

按照辭典的解釋,glamour的首義是「魅力,迷人和高雅」。而「閃亮」和「放光彩」這方面居其次,只是首意的表達,它是一個人,生活方式或者一件東西可能釋放的魅力。記住這點,我們把制表的魅力,歸結為在手錶上面簡單地鑲上幾顆鑽石,那可能就大錯特錯了。

正如Dorothy Parker所說的,「對啦,總有那麼一些人,無法區分閃光和魅力…」魅力比單純閃光包含的內容要多得多。對於一件真正可以分類為具有魅力的物品,光說是漂亮和典雅是不夠的。它必須具有特別的品味。它必須象徵著一種生活方式。它必須喚起一種生活風格。它必須吸引人。

只有把物體本身和它所表達的「價值」相結合,才能創建磁力,賜給物體特定的威望,這種威望就是物體具有真正魅力的標誌。

實際上,有多種不同的魅力,正像有多種感受一樣,而尋求聲望,可能走多種不同的道路。我們可以舉兩個非常對立的例子:一邊是Chopard蕭邦,一個極具魅力的品牌,而另一邊是Rolex勞力士,也是聲望很高的品牌。兩者都有魅力,但走的道路大不相同。就蕭邦的情況來說,這個品牌被耀眼的光環所包圍,顧主包括影星、秀業巨子,以及國際超摸,他們是在持久的派對和香檳酒泡泡的空間裡聯合起來的群體。但是,對於勞力士來說,品牌的領域是構建在來自各行各業(藝術、科技、文化和體育)的人士非常特定的表徵之上,這些人都是以他們認真工作和偉大的專業精神而知名。勞力士在這方面深思熟慮的戰略,已經包含了通過兩項計劃實現的真正的贊助:一項是勞力士企業奬,另一項是勞力士顧問和被保護藝術行動。

這兩個例子就清楚地說明,魅力的領域,可以由集中於慶祝活動和媒體注意力的聚光燈,或者大門裡面匿名的工作所打造出來。

歸根到底,魅力可以採取多種方式,本期的名表世界會對它的許多方面進行探索。尋求魅力,是制表行業強大的驅動力,不管在創造和設計方面(參看具有創意的魅力),在高級鐘錶方面(參看高級鐘錶魅力一節),在手錶品牌許多贊助活動方面(參看藝術和魅力一節),在日常生活方面(參看日常魅力一節),或者甚至在商業活動方面(參看魅力和貿易),都是這樣。

而且,讓我們絕不要忘記,所有取得魅力的個案背後,都有默默無聞的大量投入。有位女演員是這樣描述她的工作的,「這是世界上最沒有魅力的具有魅力的事業。」

banner
更多

订阅Europa Star

©2024 WATCHES FOR CHINA - ALL RIGHTS RESERVED.